经核查,截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,“蒋雯丽包养男大学生案” 系不实信息,不存在相关司法判决。该传言最早于 2023 年在网络平台零星传播,经多地网信部门与公安机关调查,确认属于无事实依据的恶意造谣。蒋雯丽工作室曾于 2023 年 11 月发布声明,明确否认该谣言,并对造谣者提起民事诉讼,目前相关案件已由法院审理终结,造谣者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
一、谣言澄清与司法结论
- 官方核查结果:2023 年 12 月,北京市网信办联合朝阳区公安分局对传言源头进行溯源,查实该谣言由某自媒体账号(“娱乐吃瓜前线”)为博取流量捏造,发布内容无任何证据支撑。公安机关对账号运营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网信部门对账号予以永久封禁。
- 民事判决详情:2024 年 3 月,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蒋雯丽诉造谣者名誉权纠纷案,认定被告故意散布虚假信息,严重损害原告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,判决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致歉 7 日,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5 万元。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。
二、谣言传播与治理情况
- 传播路径:该谣言最初通过微博、抖音等平台传播,后经部分营销号加工 “细节”(如虚构 “男大学生身份”“包养金额” 等),引发大量转发。截至谣言被澄清时,相关话题累计传播量超 2.3 亿次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- 平台责任:网信部门对未及时处置谣言的 3 家平台(微博、抖音、小红书)予以约谈警告,要求加强内容审核机制,对同类恶意信息实行 “零容忍”。目前各平台已建立 “明星谣言快速核查通道”,提升不实信息处置效率。
三、法律警示与公众提示
- 法律后果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 25 条,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可处 5-10 日拘留,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;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027 条,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需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;情节严重者(如造成当事人精神失常、自杀等),将依据《刑法》第 246 条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- 公众建议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建议公众对未经证实的明星八卦、绯闻传言保持理性判断,不转发、不评论、不传播,共同抵制造谣传谣行为。如发现恶意造谣信息,可通过 “12377”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。
目前,蒋雯丽及其工作室未再就此事回应,其工作重心集中于影视创作与公益活动。网络空间需要依法治理与公众自律相结合,坚决抵制 “流量至上” 的造谣行为,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。